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若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且房产证上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必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债权人是否主张权利,原则上都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不过,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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